清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的安排意见
清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村委会、养殖小区(场):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的发生,有序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按照山丹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山疫控[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现将我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认真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小反刍兽疫按照免疫程序只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未免疫的羊只进行免疫,做到应免尽免,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羊痘、羊梭菌病、炭疽、牛出败等常规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坚持集中免疫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消除免疫空白。
(二)认真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组织各村动物防疫员在集中免疫前对养殖、屠宰、交易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消毒灭源,要求所有养殖场(户)全员行动,对场内外环境彻底洗扫,不留死角,做好消毒灭源,并督促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全面净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
(三)认真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坚持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片包片包村包场“一对一”监管,动物疫情信息周报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认真做好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检测工作,督查指导养殖户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制度;强化联防联控,严禁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做好疫情处置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及时果断处置疫情。
(四)认真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按照分区城、分病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布病春防期间重点做好免疫效果评价和监测,与辖区内2个种羊场签订《布病检测净化承诺书》,对场内所有羊只每年进行2次检测,对阳性场群每3个月进行一次跟踪检测,直至净化干净,对实验室确诊的布病羊及时强制扑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县疫控中心完成奶牛布病、结核病的检测净化工作。包虫病防控按照“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的工作要求开展犬类驱虫和犬粪无害化处理工作,各村防疫员重点对辖区内的犬做好犬只信息档案登记、驱虫药的发放记录、犬只驱虫记录工作,并将每月犬的驱虫数汇总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做好狂犬病的免疫接种。
(五)加强防疫技术培训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养殖场(户)负责人进行免疫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
(六)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工作
进一步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的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重点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户)、老疫区、候鸟集中区、养殖密集区、交通沿线等场所进行检测。
(七)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工作
进一步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的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重点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户)、老疫区、候鸟集中区、养殖密集区、交通沿线等场所进行检测。
(八)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2023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涉及清泉镇的养殖场是山丹县樊超家庭农场,该农场要严格按照《甘肃省2023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动物防疫员不再为其提供政府集中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有其自主采购疫苗进行免疫。同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做好牧运通系统管理和日常工作信息调度,及时准确录入免疫信息,并认真开展免疫和免疫效果评价,确保年度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3月9日)。镇政府组织召开春季动物防疫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并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养殖场(户)负责人积极参加春季动物防疫技术培训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做好疫苗、防疫物资的领取、管理和发放工作。
(二)集中免疫阶段(3月10日— 4月25日)。各村要组织好人力,统筹安排,全面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三)强化补免阶段(4月26日—4月29日)。集中免疫结束后,各村防疫员要及时进行强化补免,对未免疫的病畜、孕畜、幼畜、新补栏畜进行补免,确保畜禽的整体免疫密度。
(四)总结验收阶段(4月30日开始)。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各村春防情况进行自查,并将验收申请报告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组对全镇春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采集血清进行免疫抗体效价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及时召开全村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明确村委会主任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分析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镇村干部、防疫员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镇村干部的主要责任,确保全镇动物春季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村社干部、群众对强制免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依法防治的意识,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履行防疫义务,使广大农民积极、主动、自觉地接受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现全民参与、群防群控。
(三)加强人员防护。一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指导防疫员熟练掌握防护用品佩戴方法和投药器具使用方法,不断提高操作技能,教育防疫员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人感染布病等人畜共患病事件的发生。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坚决杜绝违规操作。三是加强管理,严防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疫苗管理。各村动物防疫人员必须加强疫苗管理,按要求保管、运输、贮藏疫苗。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账,建立健全疫苗报废、疫苗空瓶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做好剩余疫苗退回及废弃疫苗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保障免疫质量。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使用疫苗,不得随意改变给药途径和使用剂量;确保注射部位和剂量准确,严格做到“一畜一针”,杜绝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防疫过程中疫苗必须用冷藏箱运输,用多少,领多少,防止疫苗长时间置于冰箱之外。
(六)规范免疫档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情况,严格落实畜主签字制,坚决杜绝防疫员代签。
(七)落实周报制度。春防期间,对免疫进度实行周报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制度。春季集中免疫开始后,各村防疫员于每周星期四下午18时前将本周免疫进展情况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后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不按时报告防疫进度或数据不真实的村级防疫员将给予全镇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八)加强督促检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按照《清泉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和《清泉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村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