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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奇镇村级“三资”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位奇镇 2017-11-10 13:22:27

位奇镇村级“三资”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提高村级经济运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债权债务由村上负责。资金实行“村财镇管”,遵循先收后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各村成立理财小组,负责本村“三资”管理。镇财政所、经管站负责村级财务监督和审计。村上设报账员,经管站设出纳员,财镇所设代理员,负责村级财务的结算、记账。

三、收支管理:村集体收入应及时、足额入账,缴入位奇信用社村级资金账户。各项支出须经村主任签字,村书记审核后,报账员方可到经管站办理报账。村上每季度向理财小组通报一次收支情况。在半年、年终时须将收支情况张榜公布。

四、票据管理:村级收支一律使用县经管局统一印制的收付款凭证,严禁私自购买、自制票据和白条入账。

五、资产、资源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要设立明细账,及时准确登记增减情况,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买卖、租赁、资源的开发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将决定结果向群众公示。

六、档案管理:各村要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报账员调整后,要及时办理财务档案交接手续,确保财务档案完整。

七、本办法由镇经管站负责解释,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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