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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医疗物资使用调拨流程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4/2021-00016 发文字号 山防控物资组〔2021〕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工信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1-11-15 09:16:00 是否有效


县直各部门:

    近期,陕西、内蒙古、宁夏和我省相继发生散发病例和聚焦性疫情,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加大。为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扩散、蔓延,现进一步明确医疗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医疗物资使用调拨流程:

    一、工作任务

    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完善机制、合理应对”的原则,以及医疗物资保障组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按照《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县委办字〔202168号)要求,医疗物资保障组由县工信局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医疗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确保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到位。

    三、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根据各单位医疗防控物资需求清单,及时协调调拨;了解调度省内外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情况,为我县医疗物资采购做好协调服务;全面掌握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医疗物资采购、运输、储备、资金准备等工作,做好与省市工信厅(局)的协调沟通,必要时申请上级医疗物资储备支援;督促各部门制定保障措施,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情况,向指挥部反馈保障信息;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全县医医疗物资需求动态,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提出疫情防控应急医疗物资需求清单和储备数量,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申请;负责医疗物资采、运、资金申请及到位物资调配;审核督促县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并每日向工信局反馈物资储备情况及调拨台账。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防控医疗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采购、储备等专项资金,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市场价格监测,稳定物价。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防控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储备的运输保障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确定的疫情防控应急医疗物资需求清单,对进入我县的应急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进行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负责查处违规经营应急防控物资行为,监测应急药品及医疗防护物资的市场动态,维护市场秩序。

    县商务局: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

    县医保局:做好县级药品采购平台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开展相关药品应急采购及市场供应与价格监测,协调药品供应企业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开通医疗机构相关药品采购临时绿色通道,可先采购后备案,紧急情况下可网下采购配送。配合做好防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供应工作。

    中国电信张掖分公司、中国移动张掖分公司、中国联通张掖分公司:负责我县网络端口发布的非官方涉“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监管、过滤工作,避免有害信息的网上传播。同时,做好通信网络的保障工作。

    四、医疗物资使用调拨流程

    首先,医疗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申请(需注明几日需求量),到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联系人:周丽15025878010),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组长曹海霞同志审批(紧急情况可通过电话请示,先调拨、后补审批手续)后,到县医院(联系人:张才15025881288;荔小双15193426858)或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联系人:沈健13993606646;罗超13993606690)领取物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对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结合各自任务分工,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到,采取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三)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各单位要紧密配合,横向主动加强对接联系,把各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四)完善机制,加强跟踪调度。建立应急医疗物资调用机制,完善调拨流程,规范物资调用工作。完善保障机制,建立重事项协调会议制度,针对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需多家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各单位可随时报医疗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召开重事项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需指挥部解决,可由专责组统一上报指挥部解决。建立日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落实各单位物资保障工作,并将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以日报的形式于每天下午4点前报送至医疗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联系人:骆炜,钉钉号:18093691280,汇总后向指挥部报送。


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  

医疗物资保障组(代章)    

202110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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