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开展创建“无欠薪”城市活动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0-0027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07-08 09:42:17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开展创建“无欠薪”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山政办发〔2019〕79号)于2019年6月3日下发实施。
一、总体目标。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和不发生新的拖欠,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到2020年底,全县力争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二、主要任务。到2020年年底,全县建立起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通过严格执行和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制度保障,从源头上遏制欠薪问题发生。
(二)强化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清偿欠薪责任制,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欠薪问题,防范化解因欠薪引发的风险矛盾,避免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其他恶性事件。
(三)加大欠薪违法行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完善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及时调处欠薪争议案件。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辟农民工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实行一裁终局,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裁决移送法院先予执行。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畅通欠薪举报投诉电话(0936-2731219),确保农民工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快速查处。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山丹县开展创建“无欠薪”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