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丹县城市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0-00030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0〕1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02-28 09:34:11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山丹县城市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山丹县城市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逐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根据《张掖市城市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山丹县城市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做好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生活垃圾安全处置,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制定计划,确保危废物处置有序开展。至2020年底,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体系建设,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转运处理。各乡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本辖区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现状调查,详细掌握生活垃圾中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有害垃圾数量及收集处理情况。根据《张掖市城市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和实际处置情况,制定本辖区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计划。通过对有害生活垃圾(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安全处置,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二)科学管理,切实做好危废物处理处置。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车站、广场、体育场馆、展览场馆、商业网点等公共场所及各住宅小区设立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等含重金属的有害垃圾收集箱(或设立环保分类垃圾箱),进行初步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的有关要求,由环卫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运输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运往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发电时要进行二次分捡,将分捡出的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等含重金属的有害垃圾进行安全存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的有关要求,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运输和处置。
(三)加大投入,完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居民社区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改造城区内的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增配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有统一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实现规范运输。加强对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单位和处理企业协调,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同时,按照“能卖的合法卖,危险的单独放,干湿要分开”的原则和“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必须强制分类的要求,倡导广大居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清类别、品种进行投放,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逐步形成设施齐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清泉镇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张掖市城市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山丹县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安排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废旧电池、含永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有害生活垃圾处理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措施,抓好落实。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进一步完善城市有害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价费制度,加强征收力度,扩大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积极争取财政性资金,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县政府对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有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三)创新机制,吸引投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吸引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生活垃圾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研究制定有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和减量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分类投放有害生活垃圾。
(四)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对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及安全处置进行宣传教育。发挥社区居委会等积极作用,促进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有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稳步推进。
相关解读链接:《山丹县城市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