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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丹县2025年度水预算草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25-00134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25〕2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05-19 10:22:46 是否有效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丹县2025年度水预算草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山丹县2025年度水预算草案》已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山丹县2025年度水预算草案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张掖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101号)和《中共山丹县委关于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的决定》,按照《山丹县水资源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山政发〔2024〕15号)要求,结合我县水资源利用现状,制定2025年度全县水预算草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统筹水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合理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用水,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走好水安全有力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有效治理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年度用水总量分配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张掖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101号)和《张掖市水务局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张水政资〔2022〕91号)要求,2025年山丹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3300万立方米。

(一)地表水用水量分配。2025年山丹县地表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8720万立方米或5600万立方米(不包括山丹马场用水指标)。平水年:地表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8720万立方米;枯水年:地表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5600万立方米。

山丹马场地表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山丹马场二场用水量从白石崖干渠每年按4340亩灌溉面积配水160万立方米,按日均2000立方米分配人畜饮水73万立方米;山丹马场三场用水量从大香沟、小香沟引水,年分配水311万立方米;山丹马场四场由永昌县西河灌区从西大河水库年配水500万立方米。

(二)地下水用水量分配。2025年山丹县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4580万立方米或7700万立方米(地下水管控指标),平水年:山丹县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4580万立方米,除纯井灌区外,井河混灌区优先使用地表水;枯水年:山丹县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7700万立方米(不包括抗旱应急水量)。

(三)地下水超采区压减量分配。根据《水利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水资管〔2024〕349号)要求,新一轮超采区划定山丹县属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超采区面积494平方公里。结合地下水超采区年度治理任务,充分考虑超采区地下水压减量,2025年我县超采区地下水计划压减532万立方米,其中:发展高效节水面积5.5万亩,压减水量399万立方米;调整种植结构1.4万亩,压减水量28万立方米;高耗水作物及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压减水量105万立方米。(详见附件1)

三、用水量分配

(一)行业用水指标分配占比。2025年山丹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3300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占比6.9%,工业用水占比6.4%,农业用水占比83.7%,生态环境用水占比3%。(详见附件2)

1.生活用水指标分配。按照省、市《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要求,全年生活用水920万立方米(包括畜禽用水),其中:保障城镇居民生活和其他行业年用水量520万立方米,农村居民生活年用水量400万立方米。

2.工业用水指标分配。依据《山丹县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张掖国际物流园东片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2025年工业用水851万立方米(地表水611万立方米、地下水240万立方米),其中:城北工业区215万立方米、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区420万立方米、张掖国际物流园124万立方米、东乐集中区92万立方米。

3.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分配。按照2017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定的面积,统筹分配各乡镇、国有农场和林场年度取水量。全年农田灌溉配水面积35.9297万亩(河灌21.569万亩、井灌14.3607万亩),分配水量11129万立方米(地表水7366万立方米、地下水3763万立方米)。(详见附件3)

4.生态环境用水指标分配。由于县域水资源短缺,95%以上林地都在超采区范围,且林地灌溉大部分使用地下水。计划灌溉林地7.5237万亩,分配生态环境水量530万立方米。其中,有水权面积的林地0.3426万亩,分配水量130万立方米(地表水);无水权林地7.1811万亩,分配水量400万立方米(地下水270万立方米、再生水130万立方米)。加强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优先使用再生水。(详见附件4)

(二)灌区指标分配。按照“先地表后地下水”的原则,合理配置年度取水量,全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3300万立方米(地表水8720万立方米、地下水4580万立方米),其中:马营河灌区9122万立方米(地表水5152万立方米、地下水3970万立方米),霍城河灌区2693万立方米(地表水2663万立方米、地下水30万立方米),寺沟河灌区815万立方米(地表水472万立方米、地下水343万立方米),老军河灌区670万立方米(地表水433万立方米、地下水237万立方米)。(详见附件5)

四、非常规水利用

(一)配置范围。矿坑水和再生水利用,花草滩煤矿矿坑水经处理后再次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城市绿地灌溉及城市环境卫生清洁。

(二)政策支持。按照《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利用再生水、矿井排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不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限制,且实行优惠水价,不征收水资源费。

(三)利用计划。2025年全县非常规水利用量指标达到460万立方米,其中:矿坑水66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160万立方米、城市绿地灌溉及城市环境卫生清洁234万立方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坚持“四水四定”原则,把分配水量指标作为地方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据。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水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细化执行体系。各单位要结合区域实际,细化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增强水预算管理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同时,要搭建水权交易平台,建立完善水权流转交易制度体系,优化配置水量指标,解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指标不足的问题。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用水单位水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考核约束激励作用,将水预算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四)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水预算管理及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水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公众水安全风险认知程度,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惜水、节水和护水行动。


附件:1.2025年山丹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压减目标

      2.2025年山丹县水预算占比分配表

      3.2025年山丹县乡镇农业灌溉水预算分配表

      4.2025年山丹县林地灌溉水预算分配表

      5.2025年山丹县灌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附件1


2025年山丹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压减目标


附件2  


2025年山丹县水预算占比分配表


附件3


2025年山丹县乡镇农业灌溉水预算分配表


附件4


2025年山丹县林地灌溉水预算分配表


附件5


2025年山丹县灌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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