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取水口项目建设委托协议的批复
|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5-00296 | 发文字号 | 山政函〔2025〕109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 生成日期 | 2025-12-09 21:17:13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取水口项目建设委托协议的批复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定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取水口项目建设委托协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协议。你局要加强与石羊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的沟通对接,进一步细化明确协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尽快组织项目法人单位与石羊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签订项目建设委托协议,推动取水口项目及早付诸实施。同时,要全力配合委托方开展取水口项目建设工作,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山丹河上游河库水系连通工程按期建成投用。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