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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聘用卢殿宏等13名同志为山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18-1502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8-20 17:14:03 是否有效

山政发〔2018〕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用卢殿宏等13名同志为山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人员名单如下:

卢殿宏  县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傅  生  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金国栋  县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张光荣  县公证处主任

杨  龙  县信访局副局长

许维成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史保民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花金东  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

龙景国  县人社局干部

王  福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干部

陈晓红  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律师(县政府法律顾问)

钱建民  甘肃焉支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天明  甘肃培黎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13名同志聘期2年,聘期届满后,由新遴选产生的人员替补。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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