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掖国际物流园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租赁费用的批复
|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5-00269 | 发文字号 | 山政函〔2025〕95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 生成日期 | 2025-10-28 17:21:43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张掖国际物流园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租赁费用的批复
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张掖国际物流园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租赁费用的请示》(山园管字〔2025〕2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张掖国际物流园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租赁费用由原确定的13.2元/月·平方米(含税)调整为10元/月·平方米(含税),其他事项按照《关于调整张掖国际物流园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附属设施收费标准的批复》(山政函〔2024〕98号)文件执行。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