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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09/2026-0000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6-01-15 11:10:07 是否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民政领域核心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民生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类重点信息:①机构职能与权责清单(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办事流程);②政策文件(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殡葬、儿童福利等领域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③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④重点业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标准与发放情况,养老机构备案及评估结果,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⑤行政许可办理结果;⑥惠民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保障等发放结果);⑦慈善事业(慈善组织登记、公开募捐资格名单、公益项目实施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⑧决策预公开(重大政策制定前意见征集及反馈结果)。今年以来,县民政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布各类政务信息1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信息规范梳理:将公开属性认定纳入公文办理全过程,实现制文与公开同步确定。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开展存量信息清理,对失效文件及时公示废止,对有效文件进行分类汇编,重点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信息的归档管理。

2.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建立股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查流程,重点加强对救助对象隐私、社会组织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排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合规、安全可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线上平台运维:维护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政策文件检索、分类导航功能,及时推送民生政策、办事指南等内容,强化互动回应;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线下平台建设:结合民政政策宣传活动,深入村(社区)发放政策明白纸、救助指南等宣传材料;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栏,重点公开低保名单、救助结果等群众关切信息。

(五)监督保障

1.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单位,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压实各股室责任,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协调、各股室配合”的工作格局。

2.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审核、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管理等配套制度,修订公开目录与指南,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上转载上级解读内容较多,对本级政策的解读深度和针对性尚需加强;二是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表述为主,缺乏图表、动画、问答等通俗化、可视化的解读方式,与公众信息接收习惯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推进以下改进: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含金量”,加强本级政策的原创解读;二是创新解读形式,推动政策解读多元化、通俗化,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三是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打破“信息壁垒”;四是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防范行政风险,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山丹县民政局

      2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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