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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23/2026-0001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林草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6-01-16 09:16:20 是否有效


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紧紧围绕全县林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拓展公开范围与深度,不断优化公开平台与渠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促进全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信息环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2条,其中财务预算信息8条、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信息9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10条、林业和草原相关法律法规3条、各类文件通知12条。全年累计发布林草工作动态及宣传信息454篇,其中国家级媒体4篇、省级媒体31篇、市级媒体82篇、县级平台337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县林草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内部公开流程、规范办理环节,同时拓展申请渠道,提升服务便捷性。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存档等制度,修订完善内部信息报送与公开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要素和格式要求,推动信息发布标准化、统一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重点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与及时更新,保障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新山丹客户端等平台的内容建设与日常运行。加强平台安全保障与运行监测,确保各公开渠道畅通稳定。

(五)监督保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反馈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与法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为提升政府透明度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已公开的重要信息、特色亮点工作,主动宣传、引导舆论的力度还不够,导致公众对林草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利用度不高。二是常态化运行机制仍需完善,面向公众的主动服务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精细化服务水平尚需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管理等各环节的标准、时限与责任。建立定期研判、动态调整的闭环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持续优化。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常态化业务培训与案例教学,重点提升政策把握、沟通协调、新媒体运用和数据分析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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