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年鉴2022》】中国共产党山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丹县监察委员会——主要工作
【概况】 中共山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于 1951 年 10 月,山丹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县纪委监委机关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11 个内设机构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2018 年 4 月, 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纪委监委管理。2021 年 5 月,设立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隶属县纪委监委机关管理。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 27 人,县委巡察办干部 7 人,归口管理的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7 人,下属事业单位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干部 3 人、机关后勤事业编制 1 人。
【履行协助职责】 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三训一讲”“六学模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及视察山丹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制定下发《山丹县 2021 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通知》,将 6 类 48 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落实到 14 个党委、40 个党组,并监督各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山丹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服务中心工作】 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做到党委有安排、纪委见行动,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重大项目建设、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抗震救灾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30 多次, 发现安排部署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进展缓慢等方面问题 286 个、约谈相关责任人 52 人,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参与监督检查、共驻共建、复核专班等疫情防控工作,严肃查处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问责干部 24 人、通报典型案例 9 件,督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监督乡村换届工作,坚持把 “十个严禁”要求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会同组织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 3704 名推荐人选严格进行政治体检,对 18 名不符合换届要求的推荐人选提出廉洁回复意见,有效防止出现“带病参选”“带病使用”等问题。
【党风廉政教育】 在巩固提升“三个一” 廉政教育活动成效的基础上,注重发挥“一网两微四端口”新媒体教育监督平台作用,坚持逢节发送提醒短信、每周推送廉政动态、每月普及纪律法规、每季度赠送《廉洁季读》;创新设立“山小纪”卡通廉政宣传代言人,每天推送党纪法规条款,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矫正思想认识;编印《山丹县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必知党纪法规摘要读本》,下发全县党员干部学习使用。注重传承、培育并举,将家风教育融入清廉社区、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孝、和、谦、学、勤”优良家风家训故事的同时,组织拍摄 “勤劳、诚信、清廉、和谐”为主题的 9 集家风家训微视频,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建设廉洁家风。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25 起 31 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安排 2 个乡镇和 3 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在县融媒体中心开展“廉政访谈”,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监督网络】 贯彻执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建立覆盖全面、规范协调、执行有力的监督体系。做细信访监督,落实信访举报政策宣传、受理办理、综合分析工作,全年受理信访举报 166 件、同比下降 9.8%,信访举报量实现近五年首次下降,形成以本级受理为主、上级转交办为辅良好态势。做优智慧监督,行政效能监察平台受理公众留言 1164 件,办结 1123 件、办结率 96%,有效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交通执法、物业管理、民生保障等方面问题。通过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举报 28 件,追缴违规资金 6.73 万元,组织处理 23 人,有效整治惠民惠农资金“跑冒滴漏”等问题。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常规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对霍城、大马营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 56 个行政村进行延伸巡察,发现各类问题 200 个、移交问题线索 6 个,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乡镇、部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 40 多人次,督促各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 120 人次,实现“面对面”教育监督。
【作风建设】 组织开展“六项突出问题”(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违规举办“升学宴”、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乘坐交通工具、私车公养,违规举办、参加培训班,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6 起 6 人,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8 起 9 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 32 名信访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按程序予以了结,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澄清,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做好教育回访工作,对 43 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谈心回访,使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审查调查】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年处置问题线索 181 件,立案 111 件、结案 91 件,给予党纪处分 80 人、政务处分 11 人(双重处分 3 人),组织处理 42 人。按照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对甘肃电投原副总经济师陆某等 7 人依纪审查依法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追回违纪违法资金 1000 多万元,实现“增数量、提质量”的目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处置党员干部 196 人(占比为55.6%、34.7%、3.6%、6.1%),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发案根源,下发纪检监察建议 36 份,督促涉案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专项治理】 协同配合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落实“六个优先”要求,对涉及政法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依纪依规办理,受理政法系统干警问题线索 38 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1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9 人、组织处理 16 人。开展“两清理两整治”专项行动,全县撤销违规银行账户 35 个,清理政府项目资金 6601.74 万元,整改财务监管环节问题 169 个,修订完善账户资金管理及财务监管方面制度 6 项,查处党员及公职人员参与赌博 26 人,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深化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单位自查问题 120 个、完成整改 106 个,处置涉粮领域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 5 件,保障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医保基金、冬春救助“四项资金”专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 50 个,追缴违规发放资金 2 万多元。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就业创业等领域, 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14 起 16 人。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年初,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强调,要稳步推进县一级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于 12 月 31 日完成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全覆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监察法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在同级党和国家机关设立派驻机构,设置 6 个综合派驻机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设置“中共山丹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是县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撤销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本级原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不包括机关纪委),通过撤并、划转、调剂、新增等方式,合理核定派驻机构领导职数,科学配备工作力量。每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行政编制 4 人,设组长 1 人(正科级),副组长 1 人(副科级),工作人员 2 人,人员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核定行政编制 2 人,设书记 1 人(副科级)、工作人员 1 人。
派驻机构驻在被监督部门(单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不设党组(党委) 的作为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单位)其他业务工作。县属企事业单位不设置监察专员办公室或纪检监察组,也不赋予监察权,通过纳入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的形式,实现监督全覆盖。撤销 8 个乡镇原有监察室,由县监委向各乡镇派出监察室(县监委派出清泉镇监察室、派出东乐镇监察室、派出位奇镇监察室、派出霍城镇监察室、派出大马营镇监察室、派出陈户镇监察室、派出老军乡监察室、派出李桥乡监察室), 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所需人员编制从各乡镇现有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不新增。乡镇纪委书记为派出乡镇监察室主任,每个乡镇监察室设置监察专干 2 人,由乡镇纪委纪检专干兼任。
【队伍建设】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以学育忠诚、以学领方向、以学强责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汲取奋进力量,激发前行动力,做好党和人民忠诚卫士。2021 年,县纪委监委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党总支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县委领导下,按期完成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建成 6 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 8 个派出乡镇监察室,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目标。结合县乡纪委换届、派驻机构改革等工作,注重选优配强县乡纪委干部队伍,整体呈现“一降两升”态势(年龄下降、学历提升、专业结构提升)。以“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讲坛”为主体,组织开展骨干讲课、全员参学、以案代训、赴外学习等全员培训工作,选派 50 名干部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基础业务培训班、16 名干部参加省市纪委专案工作,打牢审查调查业务功底。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严格按照《山丹县 202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采取听取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日常监督、汇总分析等程序进行量化评价。考核结果经县委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综合考核确定为“好”等次的班子有 71 个、“较好”等次的班子有 5 个、“一般”等次的班子有 3 个。
【换届】 11 月 20 日,中国共产党山丹县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审议通过程新民代表中国共产党山丹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题为《忠诚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作为 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山丹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山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委员 17 人(程新民、石瑜、王多亮、陈永新、张著纬、胡增华、周建年、王文喜、王志越、毛英姿、李新春、杨栋、周元才、姚垚、聂明斌、殷占福、薛志毅)。《工作报告》明确今后五年全县纪律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11 月 21 日,中国共产党山丹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新城区统办 1 号楼 13 楼 1304 会议室召开。会议根据全会的选举办法,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山丹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纪委书记和副书记。
11 月 26 日上午,山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程新民当选为山丹县监察委员会主任。2022 年 1 月 17 日,山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决定任免名单,任命县监委副主任及委员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继虎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中国共产党山丹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王国锋(9月任止) 程新民(9月始任)
副书记:杨为民(11月任止) 石 瑜(11月始任) 闫好文(11月任止) 王多亮(11月始任)
常 委:龙(11月任止) 陈永新
张著纬 张克孟(7月任止) 胡增华(11月始任) 张 荣(11月任止) 周建年(11月始任)
山丹县监察委员会
主 任:程新民(11月始任)
副主任:石 瑜(2022年1月始任) 王多亮(2022年1月始任)
委 员:陈永新(2022年1月始任) 张著纬(2022年1月始任)
杨 栋(2022年1月始任) 毛英姿(2022年1月始任)
办公室
主 任:张克孟(7月任止) 吉元昱(7月始任)
副主任:周建年(7月任止)
党风政风监督室
主 任:胡增华
副主任:李 倩(7月始任)
信访室
主 任:冯 荣
副主任:赵卫国
案件审理室
主 任:陈永新
副主任:唐会星
案件监督管理室
主 任:张 荣
副主任:陈 娜
第一纪检监察室
主 任:高 震(3月始任)
第二纪检监察室
主 任:周元才
副主任:李会芳
第三纪检监察室
主 任:王 军
第四纪检监察室
主 任:尚秀萍(7月任止) 杨 栋(7月始任)
副主任:陈春喜
第五纪检监察室
主 任:张著纬
第六纪检监察室
主 任:王多亮(11月任止)
毛英姿(2022年1月始任)
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主 任:甘雪梅(12月始任)
副主任:张 瑗(3月始任)
(撰稿:吉元昱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