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锚定“三个坚持”把好“三度”,推动巡察反馈走深走实
近年来,山丹县委把做好巡察反馈工作作为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提升整改质效的重要措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坚持严的基调,确保巡察反馈“有强度”。县委书记高位推动,坚持点人点事,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提出明确整改处理意见,持续传递严的信号。县委巡察办加强把关定向,严格巡察反馈意见审核,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双反馈”,原汁原味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直指突出问题,旗帜鲜明提出整改要求。至目前,十六届县委已开展六轮巡察,共向48个县直单位、8个乡镇集中交办巡察问题1251个,传达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20个,提出意见建议192个。
坚持同题共答,确保巡察反馈“有力度”。县委巡察办通过分级分类反馈,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步压实,凝聚整改合力。坚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其分管或联系单位巡察发现的问题,推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向纪检监察、组织部门通报每轮巡察发现问题,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行业性问题,为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提供重要参考。在坚持党内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由巡察办统筹协调,组织被巡察党组织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以来,已在山丹县纪检监察网公开56个单位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以群众监督倒逼整改落实。截至目前,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完成率达94%以上。
坚持跟进指导,确保巡察反馈“有温度”。每轮巡察反馈,坚持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和《“一把手”履行整改责任提醒函》,明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整改程序,促使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责任担当,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同时,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联络机制,分轮次组建专项工作群,全程跟踪督导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指导、答疑解惑,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不是‘终点站’,而是巡察成果转化的‘起始点’,做好这项工作将为后续整改工作筑牢坚实基础。下一步,山丹县委巡察办将在做深做实巡察反馈上持续用力,切实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常梦菲)
来源:新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