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公安局第16号政协提案落实情况

索引号: 6207250008/2026-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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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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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8-07 16: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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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8-07 16:49:53 是否有效

根据《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的(第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电瓶(摩托)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现就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协委员提案。(第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电瓶(摩托)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统筹部署攻坚,强化登记管理制度落实。邀请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电动车销售个体户21家,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宣传和普及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国家认证标准电动车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非标电动车产品流入市场。大力宣传电动车购买“以旧换新”政策,主动出击、靠前服务,督促电动车销售个体商户对“以旧换新”的电动车做到“及时回收、及时注销”,金街14家个体商户“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1000余辆,有效推动了非标电动车更新换代消除隐患存量。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登记管控,同步利用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拓展登记服务窗口,采取“随到随办”“延时服务”的措施,切实便利群众挂牌入户,最大程度的满足群众登记需求,2019以来,全县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5.3万辆。二是加强路面管控,实现整治全面覆盖。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偶然性、随意性、随大流的特点,将警力下沉至浙宁商厦、无量阁、兰州银行、大十字、博兴十字等重点路口路段早、中、晚出行高峰时段,高频次开展电动车闯红灯、涉牌涉证、非法改装、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并联合乡镇交警中队,开展城郊结合部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强化执法震慑力,查处电动车逆向行驶、未登记上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5966起,有效提升了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规范行车意识。同时,轻微交通违法探索推行选一”教育惩戒模式(即:接受罚款、担任志愿劝导员、观看警示视频、转发朋友圈集赞),让违法者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累计5000余人次选择接受柔性教育,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广泛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支持氛围。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等进宣传活动36场次,组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4场次,覆盖群众6000余人广泛宣传骑乘电动车“靠右行、慢慢行”理念。依托山丹公安“两微一抖”新媒体平台发布提示信息58条、城区3块LED屏开展专题宣传,滚动曝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针对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群体,联合教育部门常态化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文明理念教育和行为引导,发放《交通安全倡议书》2000余份;联合二中、三中、南关学校、清泉学校等初级中学,发放《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助力车上下学告知书》,依托“护学岗”,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检查劝导,从源头上杜绝不满16周岁学生骑乘电动车问题发生。同时,利用“校园课堂”小手拉大手,带动提升家长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四是外卖骑手“区别化”管理。针对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等12家快递外卖从业群体,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内部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大力开展“三不一戴”(不乱穿行、不乱抢行、不乱改装和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骑行宣传,对骑手违法多发平台企业“点对点”通报、上门“面对面”教育,期间,开展骑手专题安全教育2次120人。通过城区电警抓拍的电动摩托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由执勤民警固定证据后传唤骑手到大队接受处罚,共处罚18人,有效规范骑手守法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山丹县公安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办件求实效为目标,严格落实“办中”情况反馈、“办后”满意答复把握时间节点,抓深抓细抓实各项举措,做好沟通协调,及时将办理过程中的情况与各委员、各会办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稳步推进办理工作对办理确有困难的,积极与政协沟通汇报,争取理解支持,确保今年提案办理质量佳、效果好、满意度高。通过健全办理机制、细化办理流程、强化跟踪督办、注重成果转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以办件实效回应委员关切、满足群众民生期盼。

                        山丹县公安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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