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意见》(山政办发〔2019〕3号)解读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9-0062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19-12-24 10:24:39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月9日印发的《山丹县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意见》,现作出以下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发展改革局起草了《山丹县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意见》。初稿形成后,经县政府办公室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专题讨论并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呈送县政府领导审阅,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山丹县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意见》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精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环节,主要明确了优化在线审批流程、其他精简事项方面内容;第二部分是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主要明确了对《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零审批”;第三部分是提升办事效率,主要明确了形成工作合力、调整审批时序、规范简化中介服务、强化项目代码应用和管理方面内容;第四部分是压缩办理时间,主要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和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第五部分是强化重点领域项目审批服务保障,主要明确了对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开通绿色通道、大力推行“区域评估”、强化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审批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