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山丹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50009/2025-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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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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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5-09-18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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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

3.建立完善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残疾人救助工作制度,调查、审核、审批全县救助对象,并组织实施救助;

4.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5.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和地名标志规划、设立、管理工作;

6.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

7.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婚姻服务活动,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8.负责全县弃婴和儿童的收养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9.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10.管理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
1.
县民政局机关;
2.
山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3.
山丹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4.
山丹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5.
山丹县殡仪服务中心。

县委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4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人),工勤编制1人。2024年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8人,在职事业人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人),在职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6人,退职5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741.7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26.30万元,增长17.30%主要原因是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3696.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6.34万元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374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38万元4.63%;项目支出13105.37万元95.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741.75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2067.60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3.63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是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3.87万元98.47%;卫生健康支出32.86万元0.27%;节能环保支出56.00万元0.4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9.80万元,占0.41%;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0.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1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79.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6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4万元支出决算为3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新增预算。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98万元,支出决算为4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6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3万元,增长7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89.88万元,本年支出1489.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主要是中央省市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9,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维护、出差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3万元,增长73.7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及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员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1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0.00,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离退休干部用车0.00,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00()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5,涉及资金124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4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4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幸福互助院运营补贴资金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央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县级留成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60.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情况较理想,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73.41万元,执行数为1017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四项机制”,救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实现了“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按月发放,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大资金支付力度。

2.山丹县殡仪馆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殡葬设施购置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精神,在山丹县殡仪馆购置安装一台火化炉和十台冷藏设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传统殡葬观念根深蒂固,火化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管、推进殡葬改革的教育和宣传。

3.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乡镇日间照料中心是报账制,时间缓慢,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民政部门、各乡镇及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供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4.和谐山丹民生保险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56万元,执行数为29.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分担政府对公共安全事故和居民的灾后救济、救助责任,调动社会资金,为改善民生提供强大保障。实现由“事后救济”向“事前投保”转变,由“财政民生”向“社会民生”转变的新模式,逐步形成在财政支持下的灾害风险化解机制和民生保障体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该项目的认识还不到位,报案量较少,赔付覆盖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民生保险宣传力度。二是加大投保项目拓展。

5.高龄老人补贴资金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6.59万元,执行数为202.69万元,完成预算的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排查漏发高龄补贴并及时补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群众对高龄补贴制度的知晓度。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在分配补助资金时,加大对我县高龄补贴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

6.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4.5万元,执行数为151.75万元,完成预算的98.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山丹县社会福利项目进行建设;二是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进展较慢;二是孤儿助学资金较少,普及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二是积极争取更多资金,加大孤儿助学力度。

7.省级福彩公益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万元,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老人提供一个舒适、优美、安静、祥和的晚年生活场所,使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让老年人深刻感受到养老院的温暖和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落实资金使用与管理中,还存在部分资料收集整理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合理的运营预算,将资金使用和规范建设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提高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8.龙首山公墓运行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改善龙首山公墓及殡仪馆周边的服务环境,对公墓墓区及殡仪馆等基本运营设施进行清扫和维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落实资金使用与管理中,还存在部分资料收集整理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公墓及殡仪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力度,推动殡葬服务更上一层楼,满足广大办丧群众的基本需求。

9.山丹县三沿六区坟头整治补助资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整治“三沿六区”内的坟墓平整搬迁工作,推动以“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破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落实资金使用与管理中,还存在部分资料收集整理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破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持续推进我县殡葬改革。

10.福彩公益金县级留成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6万元,执行数为8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服务宗旨,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有效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落实资金使用与管理中,还存在部分资料收集整理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11.山丹县龙首山公墓绿化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万元,执行数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清除草坪和树林间的杂草,使草坪内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保证草坪高度在6厘米左右,生长茁壮,分布均匀,起到绿化美化的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进度。

12.山丹县道路指示牌制作安装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道路指示牌制作安装,提升城市形象,方便群众出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进度。

13.中央财政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万元,执行数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收集资料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资金支付力度

14.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8万元,执行数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保障老年人不断增长地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新建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场所适老化改造),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收集资料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进度。

15.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8万元,执行数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保障老年人不断增长地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新建家庭养老床位(居家场所适老化改造),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收集资料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进度。

16.2024年全县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改造补贴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保障老年人不断增长地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有需求的老年人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工作,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进度。

   17.山丹县老年助餐服务市级试点县项目资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隐患整改、潜在风险报告等要求抓好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用电、用气、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服务中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进度。

18.75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8万元,执行数为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具有山丹县户籍或定居山丹满3年以上且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0元的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使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见附件。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三十、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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