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扶持政策(三)

索引号: 6207250025/2022-0010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2-06-08 09:12:01

有效性:

索引号 6207250025/2022-0010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2-06-08 09:12:01 是否有效

山丹县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扶持政策(

草畜产业方面

1.整合资金1000万元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代肉羊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

2.对当年从省级种畜场购入良种基础母牛5头及以上的养殖场(户),以见犊补母的方式,每头给予500元补助。

3.对养殖场(当年在省级种畜场引进萨福克、杜泊等纯种公羊10只以上、且单只购入价格在3000元以上每只给予500元补助;对养殖场(当年在省级种畜场引进湖羊纯种母羊30只以上、且单只购入价格在2000以上每只给予300元补助

4.对当年在非基本农田区域连片种植优质苜蓿1000亩以上、且未享受相关项目和补助政策的,每亩给予500元农机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配套资金。

5.对当年连片种植全株青贮玉米500亩以上的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等经营主体,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且相关资质齐全的,每亩给予135元补助。

6.整合资金600万元,鼓励支持草畜产业发展,通过公司+村集体利益联结模式,增加村集体收入

7.整合资金200万元建设孕马养殖基地产业路、改造提升马舍及配套附属设施通过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增加村集体益和群众收入

8.对当年发展孕马产业的养殖场、企业和合作社融资予以全额贴息支持,对新增融资额按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支持期限为自享受政策之日起连续3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