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6207250027/2025-0009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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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5-09-15 17:46:41 | 是否有效 |
2024年度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山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山丹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许可和登记。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类市场经营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办案工作。
(四)负责公平交易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执行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负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价格收费违法违规等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化妆品强制检验。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八)负责市场专项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职能开展禁毒、反走私、反假币和“扫黄打非”等工作。
(十九)负责县属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提高全县地方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工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信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3、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二、机构设置
县市场监管局共设置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行政许可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管股(法规股)、质量发展股(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和专利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及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股、执法中队)。
设置清泉所、位奇所、东乐所、霍城所、陈户所、大马营所、老军所、李桥所8个派出机构;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山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山丹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县委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12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机关工勤2人 ,参公编制60人(其中执法队33人 ,乡镇所27人) ,事业编制50人(其中:财政补助46人 ,自收自支4人)。2024年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24人,在职事业人员53人 ,自收自支4人) ,离休人员1人 ,遗属人员9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09.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 ,收、支总计各减少201.41万元,下降11.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各项工资、保险、公积金支出数经费的减少;城区专业市场运营补贴资金的减少;解决隔离酒店工作人员、隔离人员、医务人员及方舱隔离人员配餐经费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608.9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8.90万元 ,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608.9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449.23万元 ,占90.08%;项目支出159.68万元 ,占9.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08.90万元。与上年相比 ,各减少201.26万元,下降11.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各项工资、保险、公积金支出数经费的减少;城区专业市场运营补贴资金的减少;解决隔离酒店工作人员、隔离人员、医务人员及方舱隔离人员配餐经费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90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26万元,下降11.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各项工资、保险、公积金支出数经费的减少;城区专业市场运营补贴资金的减少;解决隔离酒店工作人员、隔离人员、医务人员及方舱隔离人员配餐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4.43万元 ,占73.00%;科学技术支出14.20万元,占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4万元 ,占15.20%;卫生健康支出87.44万元 ,占5.43%;住房保障支出88.30万元 ,占5.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1.17万元 ,支出决算为1608.9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1.95万元 ,支出决算为1174.4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市场监管业务经费、执法车辆租赁费、企业印章费、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经费等。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 ,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结转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强科技资金10万元、年中追加2023年强科技行动高价值发明专利奖励4.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85万元 ,支出决算为244.5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45万元 ,支出决算为87.4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不在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93万元 ,支出决算为88.3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7.1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退休人员6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1.80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32万元,增长12.8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增加、人员工资上调、死亡抚恤支出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27.43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3万元,增长139.10% ,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有所提高、车补有所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 ,支出决算为2.9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的要求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8.5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检查及观摩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 ,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 ,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 ,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 ,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 ,支出决算为2.9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的要求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8.5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检查及观摩较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 ,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84人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 ,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3万元,增长139.10% ,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有所提高、车补有所提高。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未组织开展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未组织开展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7.01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01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01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 ,其中 ,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 ,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 ,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一级项目17个 ,分别是甘财预【2023】42号-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资金项目、企业开办专区帮办团队人员经费项目、2024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运行经费项目、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费项目、甘财行【2023】37号-提前下达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甘财行【2023】38号-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10万)项目、甘财行【2023】44号-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16万)项目、山丹县沿街商铺门头牌匾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费(20万)项目、山丹县市场监管局配发执法车辆租赁费用项目、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23年度张掖市强科技行动奖补资金项目、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经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经费项目、2024年市场监管业务经费项目、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车辆租赁费项目。涉及资金159.6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完成了年初既定的预算绩效目标。总体来看,2024年度本部门组织实施的1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执行率均为100%,全部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的各项预期目标,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甘财预【2023】42号-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资金项目、企业开办专区帮办团队人员经费项目等1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甘财预【2023】42号-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 ,执行数为1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安装安全隔离门1套,增设样品接待室等功能室3间,购买设备5台(件);二是完成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任务100批次;三是参加专业培训1次,培训人员2人次,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2次,培训从业人员80人次。目前尚未发现的主要问题。甘财预【2023】42号-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资金管理状况良好,具体为:承担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有效;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完整;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实际支出与上报科技局项目书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企业开办专区帮办团队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 ,执行数为1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工作落实落细,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效益”指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方面: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将会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未就业大学生的培训 ,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企业开办专区帮办团队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山丹县企业开办专区帮办团队人员经费10万元,已用于支付未就业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下达后 ,通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支付未就业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
3.“2024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 ,执行数为1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善检验检测中心基础设施 ;二是按时完成县局安排的监督抽检及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三是按时完成企业委托检验;四是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产出”指标中的时效指标方面: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监督抽检工作虽然能够及时完成 ,但是未达到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加强培训人员的业务能力 ,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2024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年度目标均已完成,较好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各项工作;资金管理状况良好,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0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 ,执行数为1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加强我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促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方面,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新进人员为配发制服。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及时配发新进人员制服 ,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费1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服装款。本项目资金管理状况良好,资金下达后,按照资金报账制,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
5.“甘财行【2023】37号-提前下达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 ,执行数为6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技术保障作用;二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宜传,引导公众科学健康消费;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方面,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资金有限服务对象未能做到全面覆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抽检的覆盖率 ,让服务对象满意度提高。甘财行【2023】37号-提前下达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提前下达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6万元全部用于食品相关工作,资金支出严格按照省局文件要求。
6.“甘财行【2023】38号-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10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 ,执行数为1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善检验检测中心基础设施;二是按时完成县局安排的监督抽检及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三是按时完成企业委托检验;四是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方面: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服务人员技能知识的欠缺;二是“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方面: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由于时间的限制组织培训人员3人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今后将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和学习;二是今后提早联络培训时间。甘财行【2023】38号-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10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本年度目标均已完成,较好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各项工作,资金管理状况良好。
7.“甘财行【2023】44号-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16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 ,执行数为16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本年度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宏观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各项工作;二是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三是不断加强市场监管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形成市场监管群众参与度广,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四是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检查政策缺乏灵活性,未能考虑不同行业或者企业的实际情况;二是服务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和需求未能达到及时处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帮助企业提前了解监管要求,避免违规;二是今后加强干部培训。甘财行【2023】44号-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16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本年度目标均已完成,较好完成市场监管工作。
8.“山丹县沿街商铺门头牌匾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 ,执行数为5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县城沿街商铺门头牌匾改造提升工程对于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环境、彰显城市特色、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今后将加强宣传 ,提高群众认知感。山丹县沿街商铺门头牌匾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项目财政拨款部分5万元,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状况良好,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费(20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 ,执行数为2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加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维护执法着装的统一性、严肃性,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以“统采分签”的方式,由省局统一负责,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制作、统一发放。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费(20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2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服装款,资金下达后。按照资金报账制,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
10.“山丹县市场监管局配发执法车辆租赁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 ,执行数为2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单位执法车辆正常运行;二是确保公车使用合理合法,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山丹县市场监管局配发执法车辆租赁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全部用于支付执法车辆租赁款,资金下达后。按照资金报账制,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
11.“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 ,执行数为2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优化公共服务和推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转化。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全部用于支付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费用,资金下达后严格按照资金报账制,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
12.“2023年度张掖市强科技行动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万元 ,执行数为4.7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支撑企业创新发展 ,推动我县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2023年度张掖市强科技行动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全部用于支付兑现2023年度张掖市强科技行动奖补资金,资金下达后、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与财务规定等现象的发生。
13.“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 ,执行数为5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简化企业开办流程、降低创业门槛,落实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提升政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者和创业者;三是规范企业行为,便于政府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和查验,保障市场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实施后,一是服务覆盖范围方面:免费刻章服务面向所有新开办企业;二是印章质量与安全方面:免费刻制的印章符合质量标准,且全部为入网防伪印章;三是办理效率方面:企业申请刻制印章的平均等待时间为0.5天;四是用户满意度方面:企业对免费刻章服务的满意程度较高;五是政策宣传与知晓度方面:企业和公众对免费刻章政策的较为了解。
14.“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 ,执行数为8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出台的政策措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充分保障经营者经济活动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全部用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费用,本项目资金管理状况良好,资金下达后。按照资金报账制,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与财务规定等现象的发生。
15.“2024年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 ,执行数为3.5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创新能力较强,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突出,质量竞争力优势明显。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2024年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资金下达后,严格按照资金报账制,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该项资金全部用于政府质量奖评审经费及宣传印刷费,我局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管。
16.“2024年市场监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 ,执行数为1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和管理,完成我局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2024年市场监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执法服装款和日常工作业务经费。该项目资金管理状况良好,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
17.“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车辆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76万元 ,执行数为9.976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保障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保证我局工作正常运转 ,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本项目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车辆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执法车辆租赁款。本项目资金管理状况良好,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我局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管。项目按实施方案和批复内容进行了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八、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应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