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共山丹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索引号 | 6207250081/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中共山丹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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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4-08-20 10:10:00 | 是否有效 |
2023年度
中共山丹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山丹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县委的工作机关,领导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主要职能是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与县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县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建立、改选,县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县委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考核上报工作,搞好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对新发展预备党员的审批和需转正党员的审批;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严格侵犯执行党的纪律对党员进行监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县直机关党员民主生活会管理,协助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山丹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室2个职能室,下设事业单位党员教育服务中心。中共山丹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3.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31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有差别,财政不代扣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部拨入单位账户缴纳各类保险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8万元,占99.48%;项目支出0.65万元,占0.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7.82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有差别,财政不代扣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部拨入单位账户缴纳各类保险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2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有差别,财政不代扣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部拨入单位账户缴纳各类保险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7万元,占7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万元,占12.07%;卫生健康支出5.45万元,占4.41%;住房保障支出6.81万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12万元,支出决算为9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人员变动,相应商品服务支出和工资奖金津补贴相应增加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本单位代缴的养老保险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9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单位代缴的各类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5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保障资金支出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5万元,增长29.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有差别。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18.46%,主要原因是购买培训教材和会议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公务接待,本年度新增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的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没有培训费的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未安排绩效管理的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