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愿申报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公告
索引号 | 6207250025/2024-0008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6-13 09:10:15 | 是否有效 | 是 |
关于自愿申报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
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公告
为持续提升我县小麦、马铃薯单产水平,努力提高我县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推动粮食生产能力再上新台阶。根据《山丹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就规模种植主体自愿申报单产提升行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事小麦、马铃薯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等,有自营耕地、自有相关农业机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需在我县合法登记注册。
1.主体资质。申报主体为合作社、企业,耕地经营、农业机械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名称一致。申报主体相关证明材料须与申报名称一致,或与家庭成员名称一致。
2.种植规模。申报小麦、马铃薯单产提升奖补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连片规模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种植面积不少于200亩,农业企业规模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法人或主体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或违纪记录。
2.补助作物为在山丹县内规模连片种植的小麦、马铃薯,以主体单一规模连片面积为准,不得分散拼凑,拆分组合。
3.种植地块土壤灌溉等基础条件好,作物长势旺,产量达到并超越全县平均水平。
4.各乡镇于6月20日前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小麦、马铃薯规模种植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在山丹县连片规模种植小麦、马铃薯的企业由种植地所在乡镇审核推荐)。每个主体只能申报一种作物(小麦、马铃薯),逾期不接受申报。
5.申报时需提供:《山丹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表》;经营主体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自有农业机械发票复印件;自营耕地面积证明材料(种植地块土地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等复印件或镇村证明);村委会核查证明(内容为该种植大户或合作社(包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在所在村种植小麦、马铃薯面积的证明);种植大户、合作社(包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在种植地块开展农事活动、采取关键技术等图像资料。
三、确定奖补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纪检部门根据申报主体申请,组织专家组在作物收获季节开展测产验收,结合实产、关键技术运用、生产记录等情况和项目资料,按照《山丹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评分表》所列事项进行评分,并对评分排序结果进行公示。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小麦、马铃薯规模种植主体进行阶梯化奖补。
四、申报地址
各乡镇在6月20日前按要求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山丹县种子产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2737673
附:1.山丹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
2.山丹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表
山丹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