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东沟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索引号 | 6207250017/2019-0022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19-11-28 16:04:29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东沟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发布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464-2009)等相关规定,2016年11月,山丹县水务局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丹县东沟水库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验收调查。2019年11月8日山丹县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在山丹县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山丹县东沟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山丹县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法人)、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施工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甘肃新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监理单位)和特邀专家等代表共8人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会议前,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了山丹县东沟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和山丹县东沟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资料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的有关要求,验收组同意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20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向山丹水务局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附件:《山丹县东沟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山丹县东沟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意见》
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丹县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张玉文
联系电话:1399365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