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镇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告知书
| 索引号 | 6207250033/2025-00198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霍城镇 |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 生成日期 | 2025-11-17 14:54:12 | 是否有效 | 是 |
霍城镇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告知书
全镇广大村民朋友们:当前已全面进入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时期。天干物燥,农事用火、取暖用火日益增多,加之农历“十月一”等传统祭祀节日临近,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预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将冬季森林草原防火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守防火规定,杜绝野外违规用火森林草原防火,关键在堵住源头。请大家自觉做到:· 严禁在林区、林地边缘、农田林带等区域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可燃物;· 严禁在林区及周边吸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特别提醒:在农历“十月一”等传统祭祀期间,严禁在林区、草地、坟头焚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 倡导以献鲜花、扫墓碑、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环保的方式缅怀先人,杜绝火灾隐患。
二、落实防火责任,筑牢群防群治防线各村村委会、护林员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巡查力量,在高火险时段和重点区域增加巡护频次,做到严防死守。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老人及其他特殊人群的监护管理,明确监护责任,防止因玩火、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三、增强防火意识,携手守护绿色家园森林草原火灾无情,一点火星可能毁掉万亩绿林草地。我们每个人都是森林草原的守护者。请大家积极向家人、亲朋和邻里宣传防火知识,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如发现火情,请立即上报,以便迅速组织扑救。火情报告电话:0936-2861301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齐心协力,杜绝火患,共同守护好我们美丽的绿色家园!
霍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