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丹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五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0-00482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0〕96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12-22 09:39:37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丹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五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现将《山丹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丹县突发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山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丹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丹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丹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山政办发〔2014〕43号)《山丹县突发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政办发〔2014〕156号)《山丹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丹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丹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山政办发〔2015〕66号)文件同时废止。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相关链接:山丹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等五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