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 山丹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8-8148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17-11-15 10:47:12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
山丹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山政发〔2017〕11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引导激励全县广大企业和全社会追求卓越绩效,增强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实力,根据《山丹县质量奖管理办法》,县政府决定,授予甘肃山丹青龙节水管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山丹县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并奖励奖金十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建设和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全县各行各业要认真学习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为先,以质取胜”的质量发展理念,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强化质量管理,持续提高全县产品、工程、服务和人居环境质量,为推动“五型山丹”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