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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2789418;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至12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山丹县委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问题1
问题表述:张掖市一些部门和县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上仍有不足。一些党员干部在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还不够,一些项目审批不严、监管不力,未批先建、违规取水、违规占地问题仍有发生。走访问询发现,有的部门和县区存在“等靠要”思想,存在强调历史欠账多、环境基础设施差、干旱少雨等客观因素,解决问题的主观能动性仍有不足。
整改目标: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主动担当抓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更加坚定,对区域生态环境极其脆弱、资源环境刚性约束的现实认识更加清醒,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实施主体: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张掖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确定的责任部门、单位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生态环保相关内容,县级领导带头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宣讲、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林草资源保护、防沙治沙、耕地保护等方面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托“新山丹”APP、今日山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全面建设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栏,制作推送生态环保系列海报、短视频,持续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二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自第三轮省级督察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学习研究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研究5次。各乡镇、各部门严格对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责任。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山丹县建设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动员大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部署会等专题会议,制发《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山丹县县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山丹县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重要制度文件。
三是将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列入政治监督、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严格落实环保问题整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利用“清廉山丹”“山小纪”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及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宣传,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四是强化项目储备,2026年谋划“三北”工程、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项目7个,总投资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4亿元。壮大新能源产业,全县已建成集中式光伏电站12座、风电站1座、储能电站2座,新能源总装机容量已达104.8万千瓦。积极同省市对接“十五五”第一批新能源指标,争取2026年全县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20万千瓦,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要求,积极支持和引导鼓励类产业项目落地。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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