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1日 20:13 分享: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2789418;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61日至12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山丹县委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661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3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31

问题表述:张掖市部分灌区渠系配置不完善,调蓄工程建设不到位,存在地表水使用量不足与地下水超采的矛盾。

整改目标:完善灌区渠系配套设施,改造干支渠140公里,进一步提升灌区骨干工程设施配套程度。推进灌区调蓄设施建设,新增地表水调蓄库容1400万立方米,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

整改时限:20261231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张掖市水网建设规划》,扎实推进马营河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项目改建干支渠148.101公里、各类渠系建筑物2109座;完成748套地下水计量设施和16套灌区闸门自动化控制设施升级改造,并对原有44处地表水计量设施进行升级维修改造。同时,新建雷达流速一体式量测水系统4处,安装闸门视频监控系统22处、雷达流量视频监测站30套、双声道流量视频监测站4套,灌区骨干供水网络得到进一步加强。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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