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1日 20:21 分享: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2789418;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61日至12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山丹县委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661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36

问题表述:张掖市提供资料显示不存在无证取水井,但抽查发现,甘州区中石油张掖油库、天元包装材料、甘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甘州区城市垃圾处理厂、张掖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5口井无证取水。张掖市甘霖速生用材公司28号井位于超采区,甘州区将原审批的36.14万立方米取水许可注销后,违规审批42.14万立方米取水许可。

整改目标: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依法依规关闭无证取水井。

整改时限:2026630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坚持科学管水控水,制定下发《山丹县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2026—2028年)》《山丹县进一步强化水预算管理工作方案》《山丹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方案》《山丹县2026年治理地下水超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山丹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评价细则》等5项方案细则,从严落实取用水全流程监管,严把取水许可审批关口,筑牢水资源刚性管控防线。同时,加强取用水日常监管,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深化地下水超采和违规取水专项整治,强化监管与执法联动,确保监管无死角、执法不缺位,切实守住水资源管理红线。依托县级融媒体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及村社张贴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水事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超许可取水、无证取水、改变取水用途、非法打井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面规范取用水管理秩序。经排查,我县不存在无证取水行为;截至20263月底依法查处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的违法用水行为1起,处罚金额2万元。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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