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8:30 分享: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2789418;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至9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山丹县委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问题6

问题表述: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指导和监督不够,秸秆焚烧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目标:农业面源污染源头治理水平有效提升,秸秆及废旧农膜等露天焚烧现象有效遏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废旧农膜处置率达到87%以上。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

(一)秸秆禁烧方面。严格按照《山丹县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山丹县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6年“四烧”管控和废旧农膜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布《山丹县禁止“四烧”告知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巡回检查,持续强化“四烧”问题监管。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现场制止“四烧”行为50起,扑灭无责任人焚烧点位25处,通过书面告知、电话通报等方式向乡镇、村社移交“四烧”案件线索15起,查处秸秆地膜焚烧违法案件5起,累计处罚金额0.36万元,开展群众宣传活动覆盖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二)秸秆综合利用方面。2025年秸秆产生量为27.02万吨,可收集量为22.6万吨,通过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等利用方式,综合利用量达21.15万吨,综合利用率93.56%。今年来,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计划的通知》,制发《山丹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培育扶持5家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主体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方面。2025年地膜覆盖面积31.85万亩,通过实施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18.19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4.16万亩,地膜使用量1886.75吨(不包含全生物降解地膜用量)。目前,全县共有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2家,乡(镇)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0个,采用“机械作业+人工捡拾”方式,对田间地头、渠道路旁等区域废旧农膜进行全面清理。2025年回收废旧农膜1729.3吨(折纯)、回收率87.13%、处置率88.98%,“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显著改善。今年来,依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在全县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4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6万亩,切实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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