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0:05 分享: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2789418;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山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至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山丹县委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7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问题2

问题表述:张掖市虽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得不实,联动机制、长效机制还不健全。虽然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有关职能部门在门户网站原文公开了责任清单,但未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主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形成本部门牵头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将任务分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主动抓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显著增强,权责一致、奖惩分明、覆盖全面的闭环责任体系已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时上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制定《山丹县县级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执法联动等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考核,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述职,并将履职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全县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边界更加清晰,联动协同更加高效,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力落实。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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