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03/2023-00072 | 发文字号 | 山财监评〔2023〕4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3-06-16 10:05:00 | 是否有效 | 是 |
相关预算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监〔2023〕19号)精神,为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提高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质量水平,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限和时间
本次检查以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检查时间自2023年6月5日开始,8月底结束。(具体时间检查组另行通知)
二、检查工作组织
县财政局监督和绩效评价股组织本次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抽调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成立检查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主要任务及内容
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对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重点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检查组人员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具体规则》的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收集相关检查资料并填制相关统计表,并附检查情况报告。
(二)严守工作纪律。检查组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制度和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做到四项纪律和八个不准。严禁利用检查谋取私利。对被查单位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三)积极配合检查。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人员所需会计账证、账务报表、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单位名单
2.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山丹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