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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50019/2024-0012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8-19 17:40:00 是否有效


2023年度

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承担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城市雕塑、市容环卫等公益服务职能。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单位共设置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市政监管股、工程管理股、财务股、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0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员11人,自收自支1名,退休人15人,遗属人员1

(三)直属事业单位

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事业编制12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88.6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34.13万元,下降59.35%,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88.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8.6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8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66万元,占15.34%;项目支出2106.94万元,占84.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88.6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634.13万元,下降59.35%。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4.13万元,下降27.29%。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8万元,占2.0%;卫生健康支出17.10万元,占0.69%;节能环保支出1055.50万元,占42.41%;城乡社区支出1352.53万元,占54.35%;住房保障支出13.69万元,占0.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35.87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7万元,支出决算为4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死亡,发放抚恤金以及新进人员保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保险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收回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9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公用经费11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19万元、电费91万元、差旅费0.6万元、培训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全县燃气安全培训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二级项目4,共涉及资金2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山丹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山丹县城区排水排涝项目(雨水)(西大街、艾黎大道等路段)4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山丹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及地表水环境,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等。对防止山丹河流域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极具有重大意义。山丹县城区排水排涝项目(雨水)(西大街、艾黎大道等路段)的实施,使山丹县主要街道西大街、艾黎大道等部分路段将实现雨污分流,排水防涝能力不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将有效降低水污染对山丹河及周边的环境影响,逐步优化生态环境,产生显著的社会和环境效益,能够推进县域城镇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对山丹县人口居住提供良好的环境,对山丹县经济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山丹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山丹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实施升级改造工程,有效完善了山丹县市政基础设施,大幅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解决了污水计量不准、冬季处理能力低等问题,改善居民生活条件,降低水污染对山丹河及周边的环境影响,逐步优化生态环境,产生显著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居民满意度达到95%。该项目的完成有利于保护环境,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美化市容、优化生态环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编制质量控制程序,明确各级职责权限,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工程下一步工作措施要求公司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扎实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安检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艺区规范、有序、文明、整洁。建立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实施质量验收控制计划,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全程控制,依靠扎实有效的过程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工程。
    2.山丹县城区排水排涝项目(雨水)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的完成使山丹县主要街道西大街、艾黎大道等部分路段将实现雨污分流,排水防涝能力不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将有效降低水污染对山丹河及周边的环境影响,逐步优化生态环境,产生显著的社会和环境效益,能够推进县域城镇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该项目是山丹县重要市政基础设施,也是山丹县民生问题重要工程,同时对山丹县人口居住提供良好的环境,对山丹县经济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下一步工作措施:本项目的实施,将根本上解决西大街片区逢雨必涝、积水严重的现状,有效提升该片区的出行条件,显著改善该片区面貌,营造出更好的人居环境;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我县城区雨水管网结构布局,提高雨污分流率,也是自然灾害防治的有效措施。

3.山丹县市政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0万元,执行数为1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市政建设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增长。通过投资和建设基础设施,可以提高城市的运输和物流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企业发展。同时,市政建设还创造了就业机会,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推动了城市经济的繁荣。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可以提供便利的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等各方面条件,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品质。下一步工作措施:制定长期道路维护计划,包括定期巡查、评估道路状况和制定修复计划的周期。考虑道路使用量、道路类型和环境因素等,以优化资金分配和维护资源。加强对道路建设和维修工程的监管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遵循质量标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防止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在道路改造和维修中纳入可持续发展理念。优先考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因素,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低碳建材和环保设计,促进道路建设与环境友好相协调。

4.山丹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城市污泥进行无害化污泥处,可以减少臭味、降低水分、杀灭病原菌和寄生虫()并做到合理利用。山丹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后,解决了污泥产生二次污染、造成环境影响等问题。对山丹县乃至张社会、环境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下一步工作措施污泥的含水量高,含有重金属、细菌菌体、病原体、胶体颗粒、寄生虫、有机污染物等有害物质,同时也含有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因而迫切需要探索一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途径,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污泥综合处置体系,以彻底解决污泥带来的环境问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类)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类)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山丹县市政中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山丹县市政中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5.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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