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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20-00409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20〕13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09-30 11:54:30 是否有效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

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审查交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1件,县政协审查交办政协委员提案17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思想自觉

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听取人民群众呼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惠民生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两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深化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过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二、注重实效,着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建议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凝聚代表委员智慧,各承办单位要把落实政策、推进项目、解决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认领,深入调研,精准施策,积极办理,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办理落实,进一步提高办结率。县政府继续实行领导包案、部门承办、协同办理的工作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带头履行包案责任,深入承办单位指导过问、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坚持积极主动、实事求是、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把办理建议提案与推进重点项目、落实重要工作结合起来,早安排、细部署、快办理。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办理;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排出落实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或委员解释清楚。所有建议提案务必于12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

(二)加强协调联系,进一步提高回访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真正做到办前征询意见、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回访问效,并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代表委员的参与度。各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要强化协同办理,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件,牵头单位要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要先行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拿出具体方案,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协调解决,确保办理工作进度。

(三)注重办理实效,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上,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问题的解决率,提升代表委员的满意度。建议提案办结后,配合单位要及时将职责内任务完成情况报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汇总,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回访代表委员,正式答复办理结果。同时,将形成的答复意见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县人大办或政协办、政府办。

三、加强督查,强力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关键看结果,核心在效果。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用力抓好任务落实,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见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县上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分管领导牵头,县政府办、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政协提案委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分别于10月份、11月份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例行督查,并对重点建议提案实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通报办理情况,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落实。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和报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对工作不力、代表委员不满意、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县政府将对办理工作不重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2.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工作任务分解表

3.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4.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

5.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

附件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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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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