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19-00530

文号: 山政发〔2019〕9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19-07-25 09:34:01

有效性:

索引号 6207250037/2019-00530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19〕9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19-07-25 09:34:01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保护和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通过各乡镇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经县政府批准,对山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8项,89名传承人)予以公布。

附件:山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附件:山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