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9-00530 | 发文字号 | 山政发〔2019〕9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19-07-25 09:34:01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保护和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通过各乡镇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经县政府批准,对山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8项,89名传承人)予以公布。
附件:山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