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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50003/2024-0012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8-19 16:51:02 是否有效

2023年度

山丹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山丹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山丹县财政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监督和绩效评价股、行财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农业农村股、金融管理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股11个股室。下辖清泉、位奇、霍城、东乐、陈户、李桥、大马营、老军8个财政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县财政局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个,分别为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办公室。

(三)直属事业单位

县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乡财县管工作办公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四)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110人,其中:行政编制 44人,事业编制 5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1人),工勤编制 8人。2023年末实有人数85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27人,在职事业人员 5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工勤人员8人,退休人员24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82.5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3.75万元,增长35.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信息系统运维等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08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6.72万元,占99.75%;其他收入5.11万元,占0.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08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71万元,占58.63%;项目支出861.49万元,占41.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76.7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46.07万元,增长3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信息系统运维等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07万元,增长3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信息系统运维等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6.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24万元,占8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88万元,占6.69%;卫生健康支出61.57万元,占2.96%;住房保障支出69.04万元,占3.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1.9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5.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信息系统运维等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取暖费及在职人员各项社保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65万元,支出决算为6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工资后,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62万元,支出决算为6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工资后,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8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死亡抚恤、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84万元,下降62.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年初预算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费、信息系统运维费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施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400.11%,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投资方商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400.11%,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投资方商务接待费用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0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市检查调研组及招商引资投资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8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49万元、印刷费0.73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2.59万元、培训费2.18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工会经费9.23万元、福利费1.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85万元,下降62.02%,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劳务费都列入项目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万元,增长2510.2%,主要原因是组织全县财务人员赴苏州进行培训学习,培训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7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99%。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财政投资评审费、融资平台整合升级综合咨询服务项目、信息网络系统运维费及业务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财政投资评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0万元,执行数为4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数已完成数量指标任务,财政评审平均审减率均高于计划指标;二是评审费已及时拨付完成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度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高于全年预算数。至2023年年末,各单位报审预结算项目数远高于预估的绩效目标数,故所需支付评审费远超于预估全年预算数。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政策依据和行业规范,该核减的一律核减,该按政策给到位的就要给到位,保证审核的数据准确无误,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考验,力求用数字标准和事实说话,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进而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2.“融资平台整合升级综合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按时完成,编制完成了《山丹县投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服务实施方案》,出具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县属国有企业账务较为复杂,财务人员素质偏低,影响了清产核资工作进度。二是部分县属企业领导人员对清产核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配合度不高,一定程度也影响了工作推进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清产核资相关业务的学习;二是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同质化经营项目的整合力度。

3.“信息网络系统运维费及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3.9万元,执行数为2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及时对全县124个预算单位,10多种系统进行运维,保证了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二是提高了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工作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促进了信息化与财政工作的高度融合,财政数据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财政核心业务系统运行稳定,财政信息化建设应用步伐不断加快。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为年度开展,相邻年度间存在工作持续性,本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主要支出节点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一二季度项目资金使用率可能较低,但不会导致项目滞后情况发生;二是项目在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本单位将加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加长系统正常运行时间,减少因系统故障导致的工作停滞,保障使用信息化系统的正常工作时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信息化项目后期管理中,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方及运维方的长效管理理念,加强对信息系统的运维监督,不断完善项目后期的长效运行管 理制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项目未进行部门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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