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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丹县政府财政公开

索引号 6207250003/2024-0013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8-16 14:54:01 是否有效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山丹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

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9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山丹县财政局局长何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山丹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93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23%,增长11.46%;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0108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7.55%,增长16.34%;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3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6.46%,下降22.32%。

全县财政支出完成31523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7.62%,下降9.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030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6.39%,下降2.59%;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92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95%,下降41.42%。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931万元,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2225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06%,增长9%。

分税种具体情况是:

增值税93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91%,增长8.12%;

企业所得税299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7.21%,增长48.19%;

个人所得税4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41%,增长0.41%;

资源税13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9.07%,下降12.45%;

城市维护建设税95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95%,增长16.52%;

房产税90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2.18%,下降17.82%;

印花税50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8%,增长5.24%;

城镇土地使用税236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9.93%,增长62.11%;

土地增值税54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55%,下降45.54%;

车船税12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2.77%,增长8.69%;

耕地占用税12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2.78%,下降76.7%;

契税127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3.23%,增长26.38%;

环境保护税12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2.67%,下降23.78%。

非税收入完成2467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3.87%,增长13.78%。

分项目情况是:

专项收入227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5.37%,增长63.9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2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2.26%,增长50.2%;

罚没收入24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1.34%,下降9%;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0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7.49%,增长8.19%;

捐赠收入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0%,增长57.14%;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59.09%,增长163.89%。

当年收入4693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63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74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324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2万元、调入资金890万元后,决算总收入385767万元。

支出:年初预算168320万元加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等调整因素增支156158万元,调整预算为324478万元。当年决算支出28030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6.39%,下降2.59%。

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5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78%,增长2.72%;

国防支出5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748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68%,下降1.49%;

教育支出3659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25%,增长0.6%;

科学技术支出36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3.55%,增长2.6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1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4.21%,下降13.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6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98%,增长23.62%(主要是县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1777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17%,增长10.93%;

节能环保支出1403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7.03%,增长0.09%;

城乡社区支出837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44%,下降32.75%(主要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

农林水支出6289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7.78%,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中央预算投入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849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4.65%,下降37.89%(主要是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下降);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90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8.6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2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67%,增长153.31%(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投入增加);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6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6.92%,下降8.44%;

住房保障支出1368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7.26%,增长29.44%(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2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下降57.22%(主要是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减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6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6.01%,下降45.75%(主要是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264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下降6.74%;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40.91%。

当年决算支出280309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221万元、调出资金111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64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万元后,决算总支出341598万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44169万元,主要是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债资金和2023年第三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项目资金结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38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52万元、调入资金11167万元(因土地出让金逐年减少、专项债使用单位运营收益不及预期、债务还本付息缺口大,当年无法实现收支平衡)、上年结余收入9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360万元后,决算总收入62053万元。

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6.38%,下降32.1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0.2%,增长69.09%;

污水处理费收入7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6%,下降14.61%;

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23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335.66%(主要是县医院、房产公司、城投专项债收益归集);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4万元,下降29.55%。

支出:年初预算7868万元加预算执行中的上级补助、债券转贷、上年结余及超短收等调整因素增支25320万元,调整预算为35298万元。当年决算支出3492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95%,下降41.42%。

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下降24.05%(主要是上级补助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348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1.69%,下降67.87%(主要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减少);

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下降98.04% (主要是上级补助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减少);

其他支出2434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78%,下降42.28%(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大幅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654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5.5%;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下降28.26%;

当年决算支出34929万元,加调出资金7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000万元后,决算总支出61684万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369万元,主要是2023年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和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7594万元,占预算25017万元的110.3%,同比增长52.91%。

分项目收入情况是:

机关养老基金收入17809万元,占预算17341万元的102.7%,同比增长56.33%;

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收入9785万元,占预算7676万元的127.48%,同比增长47.08%。

支出:完成23917万元,占预算24366万元的98.16%,同比增长9.17%。

分项目支出情况是:

机关养老基金支出16678万元,占预算17141万元的97.3%,同比增长10.41%;

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支出7239万元,占预算7225万元的100.19%,同比增长6.42%。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474万元(当年净结余3677万元),其中:机关养老基金181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基金466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万元,决算总收入115万元。

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2万元,加调出资金12万元,决算总支出114万元。

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1万元。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动用年初预算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抗旱救灾和应急物资储备及人员工资缺口资金等。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决算反映,县级“三公”经费支出550万元,比上年减支90万元,下降1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9万元,比上年下降0.52%;公车购置费72万元,比上年下降8.86%;公务接待费99万元,比上年下降45%。

(七)政府债务情况

全县新增债务93601万元,均为省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53241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山丹马场公铁联运客运站建设、G30山丹西收费站至县城道路(X015)改建工程、山丹一中校园道路及地坪改扩建等项目及部分存量债务化解;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4036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霍城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城镇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城北工业园区环保材料综合利用产业园基础设施等项目及部分到期债务再融资。

截至2023年底,我县政府债务系统债务余额达到328095万元,全口径债务率102%。其中:一般债务128788万元、专项债务198944万元、外债转贷363万元。当年偿还债务系统债务18427万元,占偿债计划的100%。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务限额为342314万元,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八)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已按要求上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均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上报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预算项目447项,资金6.8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16项,资金11.04亿元)。按照相关规定与2023年部门决算同步公开绩效管理自评情况。2023年县财政共对2个部门整体支出、12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2.32亿元,2个乡镇、8个部门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重点评价工作。从评价情况看,总体上评价结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目标。

(九)结转结余情况

财政结转结余资金44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4169万元,政府性基金3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1万元,结转结余资金2024年继续使用。

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审计部门已完成审计,目前正在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634万元,占预算49750万元的59.57%,同比减收1697万元,下降5.42%(主要是煤炭行业因安全生产停产以及价格下跌造成减收);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0623万元,占年初预算97350万元的52%,同比减收13020万元,下降20.4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3467万元,占变动预算的50.15%,同比增支13091万元,增长9.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72万元,占预算12950万元的16.77%,同比减收739万元,下降25.39%(主要是土地市场疲软、土地出让金大幅减少)。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93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38.99%,同比减支5828万元,下降39.49%。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79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300万元,累计结余997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2万元,占预算50万元的244%,同比增收93万元,增长320.69%。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新增专项债券10000万元、市财政局调整市级G227甘州城区至山丹东乐公路(六东路)专项债券16800万元;当年偿还到期利息5382万元

(六)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狠抓收支管理,财政预算执行平稳向好。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衔接,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税源管理,认真做好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甘肃山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纳税企业的分析研判,严防“跑冒滴漏”,确保颗粒归仓。加强与大额非税收入征收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征收单位压紧压实征收主体责任,跟进监测非税收入大项,做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稳定收入预期。采取“周通报、月调度”方式,督促各预算单位认真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要求,共收回存量资金1268.94万元,有效减少了资金长期“趴窝”和闲置浪费。

二是主动谋划对接,争取上级支持成效明显。继续把争取上级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项目资金争取的若干措施》《山丹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资金争引操作参考指南》,明确资金争取方向、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激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共争取各类上级补助资金229188万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争取再融资债券52908万元,有效缓解了到期债券还本压力。

三是统筹财政资源,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有力。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资金需求。聚焦“民生财政”,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县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领域平稳发展,全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共安排农林水支出58059万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3192万元,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围绕工业主导型和生态功能型的县域经济发展定位,年初安排节能环保支出7132万元,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项目。同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反馈《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积极跟进协调全县118项重点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为6个项目80户企业发放贷款6.7亿元。协调山丹农商银行向全县111个村、12个社区派驻“金融助理”123名,进行管家式服务,为助力乡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注入了“金融活水”。

四是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制定《山丹县县属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山丹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等办法和规则,持续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防范企业投融资风险。围绕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加快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和资源、债务风险防范等国资国企改革相关重点攻坚任务,着力解决国有企业质量效益不高、活力动力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国有资本结构不合理等问题。2024年6月,经市政府国资委考核评估,我县2023年度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改革任务考核评估结果为A级。全力推进央地合作项目建设进程,落地的央地合作项目山丹县中帛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0MW/1000MW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山丹县中帛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丹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完成投资7.1亿元。

五是深化财政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依托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了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流程管理,有力提升了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严格遵循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财政投资评审执业原则,继续推行项目预算编审合一模式,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山丹县财会监督协同联动贯通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山丹县部门(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细则》等办法及实施细则,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制度体系。认真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山丹县财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清查盘活工作。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和创新绿色低碳政策。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640.69万元,实际采购5330.70万元,节约资金309.99万元,节能、节水、环保产品采购数量占节能、节水、环保目录内产品比重均达到100%。高效推进网上商城采购,新设网上超市模块,增加162个工程、服务、货物品目,网上商城共采购362笔365.88万元。

六是树牢底线思维,财政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责任清单、统计监测、月报预警、风险会商、应急救助、考核问责六项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全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年初预算编制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明确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2024年全县统筹安排三保支出预算86954万元,从源头上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不留缺口。严控无预算、超财力安排拨付资金行为,化解暂付款108万元,设置应急周转金1000万元,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督促各金融机构认真履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全县银行不良率2.36%8家银行机构不良率均在5%以内,全县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零新增,金融风险安全可控。

三、2024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扛牢“稳”的职责,千方百计保运行。全面落实招商引资各项奖补政策,着力夯实财源建设基础,促进财政收入稳增提质。正确处理涵养税源和依法征收之间的关系,协调税务部门强化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收入征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逐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缴入库,确保全面完成县人代会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加强与各预算单位沟通衔接,通过现场催办、发函催办、钉钉工作群提醒等形式,督促各预算单位认真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拉动作用。

(二)聚焦“民”的底线,加力提效惠民生。坚持人民至上,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第一选项,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民生事业、民生工程、民生项目等重点支出占比稳定在73%以上。积极推动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保障城市更新资金需求,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全力保障省市县为民办实事落地见效,进一步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加大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等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通过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等措施,让人民群众安下心、得实惠,尽享发展改革成果。

(三)砥砺“进”的担当,全力以赴促发展。紧盯中央及省市政策和资金投向,密切关注财税政策调整动向,高频次与省市财政部门汇报衔接,在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等资金上抢占先机,切实增加县级可用财力。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运用好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采贷等财政政策工具,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两个清单,协调金融机构跟进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在金融机构和企业间牵好线、搭好桥。用足用好减、免、降、贷政策,扩大对民营企业的有效金融供给,完善对民营企业的纾困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财政资金盘活力度,对长期闲置财政资金应收尽收,统筹用于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

(四)把握“优”的重点,脚踏实地提绩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节俭办事业,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全面推行事前绩效评估,严格落实无评估不立项,从源头上严把财政资源配置关,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构建单位全面自评+部门重点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的立体化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实现自评全覆盖、重点评价常态化。同时,用好事前评审+事中监督+事后评价三把绩效利剑,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将绩效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提高管理绩效,真正向绩效要财力、要管理、要质量,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五)注重“变”的进程,创新赋能深改革。深化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综合运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绩效管理、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等财政核心业务,形成财政风险管理闭环,切实提升财政部门治理能力。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严格资产配置预算管理,规范资产调剂处置审批程序,加大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力度。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线上办公、网上采购,增强政府采购监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阳光运行。健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强化乡镇财政在预算管理、乡村财务、资金资产、惠农补贴等方面的监管职能,持续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效率和水平。

(六)坚守“严”的要求,多措并举防风险。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巡视、审计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聚焦财政部开展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和省厅组织开展的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好全面自查自纠和省市复查抽查工作。以消旧控新、动态清零为总体目标,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管控,严控各类新增暂付款项,切实降低财政运行风险,促进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严格执行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及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监管,督促其按计划、合同要求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持续推进到期债务还本付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下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的有关部署要求,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增收、争取、三保、提质、增效、化债”等关键,保持定力、加压奋进,抓收支、稳增长,勤争取、抢增量,保重点、优服务,防风险、守底线,严管理、提质效,把财政管理基础打扎实,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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